值班电话:010—5335 4778

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
悦读分享首页 > 睿信识习 > 悦读分享

美,到底算不算真理?

作者:


苏轼这首《少年游》通常都会让人觉得很美:

去年相送,余杭门外,飞雪似杨花。今年春尽,杨花似雪,犹不见还家。

对酒卷帘邀明月,风露透窗纱。恰似姮娥怜双燕,分明照、画梁斜。

尤其是上片两句,以景写情、写回忆、写联想,又以情照景,形成一个比喻的回环,情景交融,令人感同身受,难以释怀。

杨花,就是我们今天说的柳絮,当春之时最盛,随风飞起,便飘得到处都是。余杭之雪轻软,恰似杨花,明明看得见,却很难抓得住。就像远行的人,前一刻还在说笑,下一刻已在云山之外,片影难留。

来年春天,正是花红叶绿万物复苏时节,见人在岸边折柳相送,柳絮纷纷扬扬像极了那年的离别,杨花似雪犹在,你却不曾归来。

思及此处,眼前簌簌落落的景,是花是雪,终究看不分明了。 

这让人想起另一则故事:庄周梦蝶。

梦里不知身是客,只当自己是只翩翩彩蝶,吸风饮露,一晌贪欢,玩得如此过瘾。醒来才想起自己是庄周,可“我是蝴蝶”的感觉如此清晰,“庄周”此人倒又像我在梦里幻化人形。

是耶?非耶?人也?蝶也?到底没有确证。但这故事,却让人觉得很美。

从这二者之中,很容易得出的结论有这样几个:

1.美不等于美满,轻快无负担的happy ending不是美的必要因素。

2.美是一种混沌不明的东西。就像说到人,现在有很多衡量一个人漂亮与否的标准,什么海鸥线、双C线、M字唇……有的人偏偏打破所有这些标准,却美得让人无话可说,问起为什么呢,大家却说不出个所以然,只能含混不清地解释为“气质”、“感觉”、“气场”等模糊的东西所致。

3.美在客体对象上的属性千奇百怪,却都必须要有一个审美主体存在才得以成立。简单来说:

我认为××是美的,那么,如果我不存在,那么××之美亦不复存在。就以近在眼前的一个例子为证,上文我已写过,苏轼的词好美,庄周梦蝶好美。可能有人赞同,有人反对,认为这有什么美的?于是当我和赞同者一一灭绝,它们的美也就荡然无存。而上一条提到的,美所在的混沌,也便是主客体之间不可一概而论的朦胧地带。

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是:美到底算不算真理?那么我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先讨论,美到底是什么的问题。

柏拉图认为:美不是美的具体事物。美是理念,是美的具体事物所以美的原因。

这一说法,涵盖了后来美学客观说,主观说以及主客关系说的三大定义方向,我国学者易万成的阐释更为具体,他认为美是“人对自己的需求被满足时所产生的愉悦反应的反应,即对美感的反应。” ,其中“人的某种需求被满足从而体会到愉悦”就是柏拉图所说的“美的原因”。

那么便可以说,美的千变万化,是审美标准的问题。就像我和你的审美价值不同,而我对猪的审美标准也不能用在我对玻璃杯的评价上一样。但是美本身并非不可说的神秘物质了。

它是什么?它是一种主体在审视客体时,感受到愉悦的价值取向。也就是说,这酒喝起来沁人心脾,我觉得很爽,所以它是美的,于是我将之称为“美酒”;这块红烧肉吃起来肥而不腻、回甘悠长,我觉得很过瘾,所以它也是美的,于是我将之称为“美食”;这片落日壮丽恢弘气蕴辽阔,我看了觉得很舒适,所以它也是美的,于是我将之称为“美景”……比较极端的例子比如说,某某觉得血浆很美、苍蝇很美、臭水沟很美等等,他所赞美的也并非这些东西本身,而是和落日美酒一样,是它们所碰触了他某条神经的引发的颤动。

那么我们就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律:不管美的标准如何改变,美总是在某一角度令人愉悦。如此说来,美必然伴随愉悦,所以,美是真理吗?

这个问题也是在问:愉悦是真理吗?而这里的“愉悦”,也不应狭义地理解为纯粹的快乐,而是一种觉得此物有价值的感觉,是一种令人想要靠近和认同的取向。那么真理是什么?真理不就是人以为正、应当践行的道理么?所以“美”和“真理”的本色已经呼之欲出:就是“认同”,而我认同的一切,未必都带来愉悦,令我体会愉悦的,我却必在某一角度认同。

那么,结论就是如此:真理未必都是美的,美的东西也未必就是真理,但美本身却是真理。

或许你认同我的观点,或许你不认同我的观点,但是这篇文章你看到了这里,我相信你一定经历了思考,而这,才是这问题存在的意义。